关于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存放商业银行有关规定的通知(2001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我会允许保险公司将资本保证金有条件地存放在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商业银行,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
中资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可以以大额协议存款形式专户存储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除外)。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的资本保证金、外资保险分公司营运资金…
二、
为保证资本保证金的安全和完整,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中必须约定:“未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批准,不得擅自动用或处置资本保证金”。必须在资本保证金定期存单背书或…
三、
资本保证金大于或等于一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外币的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两家商业银行办理。
四、
资本保证金存放在商业银行之前,保险公司须向中国保监会报告拟存款的银行、金额、期限和存款协议草案。在资本保证金专户存储商业银行后10以内,保险公司须将资本保证金存…
以上规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