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2008年) 六、 加强售后服务管理 (二) 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2008年) (二) 六、 加强售后服务管理 (二) 保险公司应对投保人进行电话回访,并录音核查,电话回访人员和销售人员应岗位分离。对通过电话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投保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进行回访。对通过电话方式赠送的保险以及销售的短期意外险产品,可按一定比例回访。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