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2008年) 三、 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2008年) 三、 三、 加强销售机构和销售人员管理 (一) 以保险公司名义呼出电话销售保险产品的方式属于公司直销;以合作机构名义呼出电话销售保险产品的方式属于代理销售,合作机构应向所在地保险监管部门申请取得相应的保险代理… (二) 保险公司应加强对合作机构及其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管理,并对该机构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三) 电话销售人员应当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保险公司应统一对电话销售人员进行岗前和岗中的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保险法律法规、保险产品知识、电话销售技能、职业道德…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