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2026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2026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企业简介; 经营情况说明; 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机队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财务情况; 中国民航局要求的其他情况。 年度报告的具体要求,由中国民航局另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