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2012年) 2. 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 五、 小额人身保险的监管要求 (五) 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2012年) (五) 2. 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 五、 小额人身保险的监管要求 (五) 经营小额人身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保险会提交小额人身保险统计表(附表1);每年三月底前向保监会提交上年度小额人身保险发展报告,反映上年度小额人身保险发展情况,经营的特色,存在的问题及下年度业务发展规划等,发展报告应附精算师签字确认的小额人身保险经营情况表(附表2)。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