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2012年) 2. 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 四、 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2012年) 四、 2. 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 四、 小额人身保险的支持政策 (一) 保险公司在开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时,可根据市场状况自行设定产品预定利率,但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3.5%。 (二) 对于符合小额人身保险产品设计要求并经审核备案的产品,在农村销售的免予征收监管费,在城镇销售的监管部门将协调免予征收监管费。 (三) 开展小额人身保险成绩突出的保险公司设立保险分支机构的申请优先审批。 (四) 开展小额人身保险成绩突出的保险公司在保监会开展的各类创新和试点中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五) 支持保险公司与银行、电信运营商合作,借助银行自动柜员机和移动通讯设备,开展新型便捷的小额人身保险投保和保全服务;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借助移动终端开展小额人身保险销… (六)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