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2011年) 第二章 企业经营权 第十二条 企业享有进出口权。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2011年) 具备条件的企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依法享有进出口经营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获得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等方面,享有与外贸企业同等的待遇。 第二章 企业经营权 第十二条 企业享有进出口权。 具备条件的企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依法享有进出口经营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获得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等方面,享有与外贸企业同等的待遇。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