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2011年) 第五章 企业和政府的关系 第四十二条 为确保企业财产所有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行使下列职责: (五)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2011年) (五) 第五章 企业和政府的关系 第四十二条 为确保企业财产所有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行使下列职责: (五) 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审批企业财产的报损、冲减、核销及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的抵押、有偿转让,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企业的财产;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