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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2011年) 为安置富余职工兴办的,独立核算、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实行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为安置富余职工兴办的,独立核算、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实行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