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2004年) 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2004年) 一、 一、 上述两个附件中规定的“二〇〇七年以后”,含二〇〇七年。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