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三章 服务内容 第十九条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服务内容 第十九条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进食、穿衣、如厕、洗澡等生活照料服务,开展适合儿童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除重度残疾儿童外,对于六周岁以上儿童,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按照性别区分生活区域。女童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提供前款规定的生活照料服务。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