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