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并表管理内容 第四节 内部交易管理 第三十四条 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并表管理内容 第四节 内部交易管理 第三十四条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建立监测、报告、控制和处理内部交易的政策与程序,董事会应定期审查集团内部交易情况,并按有关监管规定及时报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