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2004年) 第五章 检查、监督与评价 第七十一条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2004年) 第七十一条 第五章 检查、监督与评价 第七十一条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保险资金的,可以向受托管理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派驻监督人员,该监督人员代表委托人监督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履行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但不得干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正常业务。 第七十条 目录 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