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 第四章 风险控制 第二十八条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风险控制 第二十八条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应当参照境内同类品种相关监管规定,规范投资行为,加强后续管理,防范投资风险、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