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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产负债管理季度报告XBRL分类标准及启用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信息系统模块(2018年)

发布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为推动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顺利实施,我会制定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季度报告XBRL分类标准(见附件1),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我会将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

一、 数据准备

二、 网络环境准备

三、 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格式转换

四、 报告测试和报送

五、 报送时间安排

附件: 1. 1、 关于《填报指引》中“基本信息”有关规定的补充说明 (1) 《填报指引》“六、填报说明”中补充:在报告期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在填报上季末或上年末数据时,统一使用公司成立时点的数据。 (2) 《填报指引》“六-(二)-1”关于核心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进一步明确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按照偿二代有关规定填报,在按季度填报时若无… (3) 《填报指引》“六-(二)-2”关于资金运用规模中的投资资产,进一步明确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应按全价口径填报。 (4) 《填报指引》“六-(二)-2-(3)”中关于境外权益投资资产,进一步明确:以沪港通、深港通等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计入境外其他权益类资产。 (5) 《填报指引》“六-(二)-5”中关于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的外汇敞口填报口径,进一步明确: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的账面价值统一按套保后的净值填报。 (6) 《填报指引》“六-(三)-1”中关于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信用评级,进一步明确不考虑债券型基金。 (7) 《填报指引》“六-(三)-3”中关于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外部评级剩余期限分布,进一步明确不考虑债券型基金。 (8) 《填报指引》“六-(四)-2”中关于三年新业务规划,进一步明确:年度报告中的业务规划应与经董事会批准的一致,季度报告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并在备注中说明。成本… 2、 关于“期限结构匹配”有关规定的补充说明 3、 关于“成本收益匹配”有关规定的补充说明 4、 关于“现金流匹配”有关规定的补充说明 1、 关于《填报指引》中“基本信息”有关规定的补充说明 (1) 《填报指引》“六、填报指标说明”中补充:在报告期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在填报上季末或上年末数据时,统一使用公司成立时点的数据。 (2) 《填报指引》“六-(二)-1”关于核心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进一步明确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按照偿二代有关规定填报,在按季度填报时若无… (3) 《填报指引》“六-(二)-2”关于资金运用规模中的投资资产,进一步明确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应按全价口径填报。 (4) 《填报指引》“六-(二)-2-(3)”中关于境外权益投资资产,进一步明确:以沪港通、深港通等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计入境外其他权益类资产。 (5) 《填报指引》“六-(二)-5”中关于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的外汇敞口填报口径,进一步明确: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的账面价值统一按套保后的净值填报。 (6) 《填报指引》“六-(三)-1”中关于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信用评级,进一步明确不考虑债券型基金。 (7) 《填报指引》“六-(三)-3”中关于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外部评级剩余期限分布,进一步明确不考虑债券型基金。 (8) 《填报指引》“六-(四)-5”中关于三年新业务规划,进一步明确:年度报告中的业务规划应与经董事会批准的一致,季度报告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并在备注中说明。成本… 2、 关于“期限结构匹配”有关规定的补充说明 (1) 《填报指引》“六-(五)-3-(2)”中关于修正久期计算公式调整为: (2) 《填报指引》“六-(五)-3-(3)”中关于参数说明“d为报告期末后第i次剩余付息次数”,调整为“d为计算日至到期日的实际天数”。 (3) 《填报指引》“六-(五)-3-(3)”中关于折现率需考虑流动性溢价调整的“非标准固定收益类资产等”,进一步明确包括非标准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 (4) 《填报指引》“六-(五)-4-(2)”中关于短期险合同修正久期的计算,进一步明确:短期寿险合同、短期意外伤害险合同、短期健康险合同的修正久期,既可按照寿险合同负… (5) 《填报指引》“六-(五)-6”中关于计算负债保险业务现金流流入/流出有效久期的PV的折现率,进一步明确为无风险收益率曲线加溢价调整。 3、 关于“成本收益匹配”有关规定的补充说明 (1) 《填报指引》“六-(六)-12”中关于各类资产“未来第X年预测会计投资收益率”公式中,进一步明确:“预测未来第X年度末资金运用平均净额”是指相应资产在未来第X年… (2) 《填报指引》“六-(六)-16”中关于“存量”,进一步明确为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投资资产和有效业务负债,在未来各年度末仍然存续的投资资产和有效业务负债;“新增”进… 4、 关于“现金流匹配”有关规定的补充说明 (1) 《填报指引》“六-(七)-1-(1)-a”中关于其他业务现金流,进一步明确包括保户质押贷款。 (2) 《填报指引》“六-(七)-1-(1)-f”中关于高流动性资产和中低流动性资产,进一步明确:在预测规模时应考虑金融衍生品的对冲,然后参照相应系数予以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