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五条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保险类机构应当妥善保管保险许可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出租、转借、转让保险许可证。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