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保险标准资料主要包括各种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国内外标准化期刊、出版物、专著,国家、行业及团体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国际标准、技术法规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中、外文本等。
保标委和保险社会团体负责建立标准电子化信息库,向全行业提供服务,强制性保险国家标准文本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推动推荐性保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逐步向全社会免费公开标准文本,鼓励团体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保标委和保险社会团体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开;保险机构对已搜集到的资料,应及时进行整理、分类、登记、编目,实现电子化存档,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