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培训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培训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统筹培训资源,针对不同的培训主题协调配备适当的课程、师资、场地、设施等各方面资源。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