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机构开业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2004年) 8. 保险机构开业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2004年) 8. 8. 公司应建立独立的计算机机房,机房建设须符合国标GB2887-89《计算机场地技术条件》、GB9361-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和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等技术标准,并经过消防部门验收。暂时没有条件建立独立机房的公司,经中国保监会同意后,可将主机托管,但应提供与受托方的合同或协议,主机托管仍应具有独立的操作空间和严格的安全措施,受托方的计算机机房必须符合上述标准,并经过消防部门验收。 四、 保险机构开业申请材料 7.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