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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开业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2004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以及《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为规范并指导保险机构筹建以及开业验收过程…

一、 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

二、 适用范围

三、 信息化建设审核及验收标准

1. 公司应设立信息技术的主管部门,配备专职的信息技术人员,明确信息安全的主管领导和责任人,设立信息安全管理岗位; 2. 公司应建立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规章制度; 3. 公司应建立较为完备的网络体系,主要设备和重要通信线路具有冗余备份,并具有合理的网络结构; 4. 公司应具有核心业务系统,系统应具有可稽性,并具备授权、分权制约、超标警示等功能,经营保险业务的公司应能够实现电脑出单;业务、财务系统数据实现无缝连接; 5. 公司的信息系统必须满足监管部门数据采集的要求;公司应按中国保监会要求,完成与监管部门的网络连接以及各项对接系统的开发、建设与对接调测工作。网络连接和各对接系统的… 6. 公司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等重要数据应存放在中国境内,并具有独立的数据存储设备,重要数据应有安全保密、存储、异地备份措施; 7. 公司的软、硬件系统应具有完整的信息安全防护措施,并建立计算机系统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8. 公司应建立独立的计算机机房,机房建设须符合国标GB2887-89《计算机场地技术条件》、GB9361-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和GB50174-93《电子计算…

四、 保险机构开业申请材料

1. 信息技术的主管领导、主管部门以及主管部门的组织结构和人员情况; 2. 信息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等); 3. 软硬件情况及网络状况(包括网络拓扑结构、连接方式、安全措施); 4. 核心业务系统、财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等应用系统介绍; 5. 与中国保监会各监管信息系统对接的情况说明; 6. 数据存储、备份方式,灾难备份措施; 7. 计算机系统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8. 计算机机房建设状况。

五、 保险机构开业信息化建设验收工作步骤

(一) 审核保险机构开业申请材料中信息化建设部分材料; (二) 听取汇报; 1. 信息技术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简要汇报; 2. 进一步询问公司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 (三) 现场检查; 1. 计算机机房及设备状况检查; 2. 各系统运行状况及安全措施检查。 (四) 验收报告。 验收工作结束后出具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