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2007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已经按照本指引规定建立覆盖全集团的风险管理体系的,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其保险子公司可以不适用本指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