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2012年)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四十九条 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2012年) 第四十九条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四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银行存款的管理。总资产在100亿元以上的寿险公司、总资产在20亿元以上的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银行存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在一家非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公司银行存款总额的20%; 在非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公司银行存款总额的60%; 中国保监会的其他规定。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