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一章 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评价保险公司服务质量,促进保险公司改进服务,提升保险业社会信誉,增强保险消费者信心,推动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服务评价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第三条 设立“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保监会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包括:保监会机关有关部门及部分保监局,中国消费者协… 第四条 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评价结果由保险监管部门对外发布。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