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章 行为及义务 第一节 控制行为 第九条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2012年) 第九条 第二章 行为及义务 第一节 控制行为 第九条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不得指使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在保险公司任职的人员作出损害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其他股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的决策或者行为。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