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2007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合规负责人对总经理和董事会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制订和修订公司合规政策并报总经理审核;
将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的合规政策传达给公司全体员工和营销员,并组织执行;
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制定公司年度合规风险管理计划,全面负责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并领导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
定期向总经理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合规改进建议,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违规行为;
审核并签字认可合规管理部门出具的合规报告等各种合规文件;
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者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合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