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4号:资本规划(2021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4号:资本规划(2021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未按本规则报送资本规划,资本规划编制不符合规定的,或实施过程中存在重大偏离且未及时调整的,银保监会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监管谈话; 责令限期整改; 扣减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得分,并限制最高得分; 限制或停止资本补充工具发行; 其他必要的监管措施。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