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号:实际资本(2021年) 第九条
第九条 认可资产包括以下类别:
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指保险公司持有的现金以及通常可用于现金管理的金融工具。其中,现金包括库存现金、活期存款等,流动性管理工具包括通知存款、货币市场基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商业银行票据和拆出资金等。
投资资产,指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形成的资产,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权益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基础设施投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投资资产等。
长期股权投资,指保险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投资。
再保险资产,包括应收分保准备金、应收分保账款和存出分保保证金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保费、应收利息、保单质押贷款、应收股利、预付赔款、存出保证金、其他应收和暂付款项等。
固定资产,包括自用房屋、机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在建工程、办公家具等。
独立账户资产,指投资连结保险等各投资账户中的投资资产。
其他认可资产,包括使用权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经营性亏损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外)、应急资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