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章 机构管理 第一节 设立 第二十五条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机构管理 第一节 设立 第二十五条 保险代理机构因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申请动用保证金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书; 有关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