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中介机构法人治理指引(试行)(2005年) 第三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十八条 保险中介机构法人治理指引(试行)(2005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十八条 董事会应当制定规范、公开的董事选举程序,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