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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202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保险中介机构应履行以下信息化工作职责:

贯彻国家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技术标准和银保监会监管制度。

制定本机构信息化工作规划,确保与总体业务规划相一致。

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信息化管理机制。

编制信息化预算,保障信息化工作所需资金。

开展本机构信息化建设,确保完整掌握本机构信息系统和数据的管理权。

制定本机构信息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报告、快速响应和处置本机构发生的信息化突发事件。

配合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开展的信息化工作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按照监管意见进行整改。

开展信息化培训,强化本机构人员的信息化意识、信息安全意识和软件正版化意识。

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化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