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2003年) 第三章 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 第二十二条 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2003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制定严密的应急预案,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