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2003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应对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以下简称“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安定,确保保险业正常运行,及时履行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