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2011年) 第二章 对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第十二条 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二) 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2011年) (二) 第二章 对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第十二条 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二) 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予以免税;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