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 三、
三、 营造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良好环境
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障碍,加强对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的指导监督,为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障碍,加强对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的指导监督,为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