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 第五章 监督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第五章 监督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