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年)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区别情节,予以处罚: (一)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年) (一)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区别情节,予以处罚: (一) 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 第二十六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