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2010年) 1.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第四章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 第十五条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2010年) 第十五条 1.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第四章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监控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企业应当承担治理或相关法律责任。 发生紧急、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时,应当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