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七条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