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条款存在问题示例(2004年) 11、
11、 医学专业术语过多。
例如,附加残疾保险条款中这样表述:“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列明的两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身体器官时,本公司仅给付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实际上,“同一身体器官”指同一手或同一足,但是由于条款中使用的是“器官”这一专业术语,而不是“同一手或同一足”等通俗、直观的表述,增加了消费者理解的难度。
例如,附加残疾保险条款中这样表述:“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列明的两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身体器官时,本公司仅给付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实际上,“同一身体器官”指同一手或同一足,但是由于条款中使用的是“器官”这一专业术语,而不是“同一手或同一足”等通俗、直观的表述,增加了消费者理解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