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2010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通过对上述相关职能机构进行科学的设置,公司应该建立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三道防线或三个层次的管理框架:
第一道防线由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组成。在业务前端识别、评估、应对、监控与报告风险;
第二道防线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门组成。综合协调制定各类风险制度、标准和限额,提出应对建议;
第三道防线由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组成。针对公司已经建立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各项风险的控制程序和活动进行监督。
第一道防线由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组成。在业务前端识别、评估、应对、监控与报告风险;
第二道防线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门组成。综合协调制定各类风险制度、标准和限额,提出应对建议;
第三道防线由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组成。针对公司已经建立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各项风险的控制程序和活动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