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6年) 第五章 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与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八)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6年) (八) 第五章 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与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八) 对当事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妨害行政诉讼的强制措施违反法律规定的;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