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6年) 第五章 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与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六)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6年) (六) 第五章 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与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六) 诉讼中止或者诉讼终结违反法律规定的;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