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3年) 第六章 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十八条 下列证据,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 (四)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3年) (四) 第六章 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十八条 下列证据,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 (四) 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主要证据。 (三) 目录 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