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015年) 第二章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第二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一般由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015年) 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由市(分、州)人民检察院管辖。 第二章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第二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一般由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 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由市(分、州)人民检察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