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第八节 起诉 第三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除有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外,量刑建议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提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可以具有一定的幅度,也可以提出具体确定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按照本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第八节 起诉 第三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除有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外,量刑建议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提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可以具有一定的幅度,也可以提出具体确定的建议。 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按照本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目录 第九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