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第八节 起诉 第三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案卷材料、证据和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起诉书应当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第八节 起诉 第三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案卷材料、证据和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起诉书应当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 第三百五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