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六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执行。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二)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六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执行。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 便于监视、管理;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