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十四章 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 第二节 交付执行监督 第六百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看守所等机关的交付执行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六)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六) 第十四章 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 第二节 交付执行监督 第六百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看守所等机关的交付执行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六) 其他违法情形。 (五) 目录 第六百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