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五百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应当审查下列内容: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对于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相关的证据材料,不宜移送的,应当审查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 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五百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应当审查下列内容: 对于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相关的证据材料,不宜移送的,应当审查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 (八) 目录 第五百二十三条